自從全國環保督查開始以來,全國數以上萬的工廠、公司一直被個別環保部門以各種理由、各種方式罰款、整改,甚至直接上封條,導致民怨四起,而10月1日起,貼罰單、上封條等現象都將徹底得到改變!
近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簽署第682號國務院令,公布《國務院關于修改〈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決定內容有,“10月1日起,審核、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及備案環境影響登記表,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也就是說,全國所有企業環評相關的申請、審核、報表等費用全都免除!
并且企業上交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之日起10日內,政府必須將審核意見書面通知建設單位;逾期未通知的,視為審核同意。也就是說,只要公司、小廠等提交了環評報表后,政府部門就必須在十天內給予回復,否則視為審核同意!
10月1日起政策出臺后,貼罰單、上封條等現象都將徹底得到改變!也就避免了環保“一刀切”。 在一定程度,也能有效遏制環保督查過程中滋生的腐敗現象。(部分素材來自新華社、央視新聞)
附:209國道k494至k515+400M段三軸(含)以上貨運車輛交通管制的告知單
從2017年9月1日起,對209國道K494(方山大武)至K515 + 400M(青銀高速離石西口)以上貨運車輛實施全天限行,離磧線K0—K9全天限制三軸(含)以上貨運車輛通行。
繞行線路:
1、由興縣、臨縣、方山方向途經該路段駛往離石、中陽、柳林方向的三軸(含)三以上貨運車輛,從苛臨高速康寧口、白文口、太佳高速臨縣北口、臨離高速三交口、環城高速大武口上高速繞行;
2、由柳林、中陽、離石方向途經該路段駛往臨縣、方山方向的三軸(含)以上的貨運車輛,從青銀高速柳林西口、離石西口上高速繞行;
3、由離磧線K0—K9途經該路段的三軸(含)以上的貨運車輛,從離臨高速棗林口上高速繞行。
對違反禁令標志、標線指示的,由當地公安機關交通部門處200元罰款,記3分;對違反交通管制規定強制通行,不聽勸阻的,由當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0元罰款,并處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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