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能源領域反腐持續高壓態勢。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消息,7月以來官宣的能源行業接受審查調查的干部有14人,另有一名中管干部及一名省管干部被處分。
被調查的14人中,包括1名中管干部,9名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國企和金融單位干部以及4名省管干部。被調查的中管干部以及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國企和金融單位干部主要為原中國中化集團黨組成員、副總經理馮志斌,國家管網集團西部管道公司原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唐伏平,中國石油工程建設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王春明,國家電投吉電股份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才延福等人。
第一財經記者注意到,退休并非“護身符”,上述多名干部中多半人退休后仍然被查。例如,中國海油集團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袁光宇在退休五年半后官宣被查;中國海油集團原總經理助理、中海石油煉化公司原黨委書記、總經理董孝利在退休八年后被查;中國中化下屬中國化工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原高級副總裁張翼飛在退休兩年半后被查。這些人在所屬系統均有三四十年不等的任職經歷。
其中,石油石化系統是反腐主戰場。上述被查及被處分的16人中,有3人來自中國海油系統,2人來自中國中化系統,2人曾任職于中國石油系統,還有1人來自國家管網集團系統。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曾發文稱,“石油、煤炭等能源行業因關系國計民生,其主要業務為國家所壟斷。國家賦予有關部門能源項目審批權和大型國企壟斷經營權,是為了維護公共利益、保護國家能源安全。但相對集中的能源審批權和國有企業的壟斷經營權,很容易成為想要進入或涉足能源行業的企業或個人公關的對象,導致能源領域成為權力尋租的重災區。”
例如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7月31日消息,袁光宇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經查,他搞錢色交易,退休后違規從事與原任職務管轄業務相關的營利活動、違規任職;肆無忌憚“靠石油吃石油”,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就在兩天前,中國海油系統內亦有兩人同日官宣落馬,分別是中國海油集團原總經理助理、中海石油煉化公司原黨委書記、總經理董孝利,以及中海油物裝采購中心黨委委員、副總經理趙懷崗,后者任上被查。
2021年二十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要求突出重點領域,深化整治金融、國有企業等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領域的腐敗,同年4-6月,中央巡視組對中國海油集團開展常規巡視。2024年3月,中國海油集團原總經理李勇被查,此后至今,海油系統內至少已有13名管理人員落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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