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企部分危廢被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
2017-02-17 11:00 來源:環保部 編輯:礦材網

繼2016年12月25日,全國人大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后,次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又公布了《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該司法解釋自2017年1月1日開始實施。

此司法解釋違規處置危險廢棄物或同時觸犯污染環境罪與投放危險物質罪,最高可判處死刑。

據悉,陶瓷企業煤氣站產生的煤焦油和煤焦油渣、以及含酚廢水(污泥)已被列入國家環保部、國家發改委和公安部公布的《國家危險廢物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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