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一片狼藉、觸目驚心,最深開挖的地方達20余米,一個個光禿禿的深坑連在一起,遠遠看去像一道道傷疤。”辦案檢察官回憶起現場時說道。
違法采礦的數量不僅關系到違法行為的量刑輕重,還關系到生態損失的計算和賠償金額的確定。如果違法采礦者案發前銷毀了砂石稱重單、售賣記錄等證據,辦案機關還能認定違法采礦的數量嗎?
日前,從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檢察院獲悉,該院就辦理了這樣一起案件,并且找到了依靠技術“破局”的辦法。
據悉,2022年1月,某企業負責人趙小飛(化名)因犯非法采礦罪被法院宣告緩刑。2023年6月,還在緩刑考驗期內的趙小飛偶然發現,青島市黃島區某村山地有大量花崗巖類礦石,這不禁又讓他心癢難耐。
“這么多礦產資源,開采后不僅可以用于自家公司的工程項目,對外售賣還能大賺一筆。”在金錢利益的驅使下,趙小飛在未取得采礦許可證的情況下,雇用無資質的爆破人員進行破壞式開采,并將開采出的礦產資源全部運出,用于自家工程項目或對外售賣牟利。
同年8月,趙小飛雇用的“采石隊”進行爆破開采時,被公安機關查獲。同年11月,該案移送至黃島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因趙小飛非法采礦行為嚴重破壞生態環境,可能侵害社會公共利益,依托一體化辦案機制,案件線索同時移送該院公益訴訟檢察部門。
“現場一片狼藉、觸目驚心,最深開挖的地方達20余米,一個個光禿禿的深坑連在一起,遠遠看去像一道道傷疤。”辦案檢察官回憶起現場時說道。
由于趙小飛在案發前已將砂石稱重單、售賣記錄等證據銷毀,造成非法開采礦產資源的具體數量無法確定,這也成為檢察官全面認定生態損害的最大難題。為充分完善證據鏈條,該院成立了跨部門一體化辦案團隊,聯合自然資源部門、相關領域專家先后4次奔赴非法采礦現場進行勘查。
勘查中發現,現場地貌發生明顯變化,形成了巨大坑體,在聽取專家意見后,辦案團隊結合案件情況,確定了通過測定采挖前后的高差來計算開采量的方案。方案確定后,一方面,檢察官走訪自然資源部門調取2019年涉案地塊的測繪坐標圖;另一方面,借助無人機形成了2024年采挖后的測繪圖。經委托專業機構測算,最終確定非法開采的礦產資源量為21萬余立方米。
在充分完善證據鏈后,2024年4月、5月,黃島區檢察院先后對趙小飛提起公訴和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主張由趙小飛承擔生態功能損失、懲罰性賠償和鑒定評估費用。
“整個山頭被挖得連草都不長了,更別說種糧食了。”“山體被挖得形成一個大坑,平常都不敢靠近。”采挖區周邊群眾的不滿時時縈繞耳邊。對此,辦案團隊提出:“起訴不是目的,讓受損生態環境得以修復、讓老百姓重見青綠才是我們充分履職的追求。”
2024年6月,鑒于趙小飛提交了修復生態功能申請且其公司具有修復能力,本著恢復性司法理念,辦案團隊聯合自然資源部門、地質修復和耕地保護領域專家對修復措施進行專業會審,最終確定了續坡回填、場地平整、種植土回填、補植復綠等修復方案。修復工作隨即啟動,經過3個多月的修復工作,趙小飛等人按照方案要求完成了修復工作,并通過了相關部門和評估鑒定機構的現場驗收。
綜合環境修復等實際情況,2024年9月,法院判處趙小飛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罰金16萬元,沒收違法所得326.5萬元;同時判令其承擔生態功能損失、懲罰性賠償金、鑒定費用共計26.8萬元,檢察機關的訴訟請求均得到了法院判決支持。
如今,在檢察機關的持續跟蹤監督下,整片區域不僅恢復了農業生產的基礎條件,更形成了穩定的生態循環系統,展現出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良好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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